2025年2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元。若交售废旧锂离子电瓶车换购成铅酸电池电瓶车给予定额补贴600元。
2025年1月26日9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交售废旧锂离子电瓶车(整车含电池)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瓶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对其他情形交旧购新(均为电瓶车)的给予一次性500元补贴,废旧电瓶车回收残值不计算在补贴内。
2025年1月4日起,对交回个人名下废旧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瓶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对其他情形交旧购新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500元补贴。废旧电瓶车回收残值不计算在补贴内。
一次性给予消费者500元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锂电池电瓶车并购买铅酸电池电瓶车的,额外再增加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