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对电瓶车一切事务容缺寓居证明处理。一起,对2024年10月31日(含当天)前购买的电瓶车挂号上牌实施购车发票、合格证容缺处理办法。详细如下:
(1)如缺失购车发票的,运用由车主自己签署的《容缺处理声明书》(需求出售门店在《容缺处理声明书》上标注出售时刻并加盖出售门店公章)代替购车发票处理,或运用出售门店开具的购车收据(收据需盖有出售门店公章)代替购车发票处理。
(4)温馨提示:因为请求电瓶车以旧换新国家补贴需提交新车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如您的车辆需请求容缺处理挂号上牌,则该车不符合请求以旧换新国家补贴要求,请照实提交请求材料。